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138066714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医疗事故案例
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涂改病历医院赔18万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0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因医院涂改而无法提交真实的病历,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刚刚审结的一起案件,德清县人民医院因涂改病历,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正常进行,需要付出18万余元的赔偿。

    去年1月25日,德清县癌症患者叶某因腹部疼痛到该医院就诊,2月2日在医院死亡。事后,叶某家人发现医院对病历记录进行多处涂改和添加。为此,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28万余元。法院认为,本案中,医院涂改病历,无法提交真实的病历,而病历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依据,因存在涂改而导致鉴定不能正常进行,应认定医院未能完成其举证责任,因此医院应赔偿死者亲属医疗费、丧葬费等1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