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阑尾术后男孩亡 家属获赔6.6万

添加时间:2015年4月25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17日下午,7岁的小辉(化名)在资中县某乡镇中心卫生院做完阑尾手术后死亡。经资中县卫生局、镇政府连日调解,昨日凌晨1时许,医院和家属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19日下午5时,记者突然接到死者父亲吴德清的电话,称其子小辉在医院做阑尾手术时死了。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事发医院,到医院时已是晚上8时20分了,在惨白的灯光下,小辉静静躺在该院住院部病房的病床上。
  据吴德清介绍,17日上午小辉突然肚子痛,奶奶把他带到镇中心卫生院。经过检查,该院李副院长告知孩子患了急性阑尾炎,需要马上手术。下午2:38手术结束,小辉进病房后护士挂上了液体。第二瓶液体输到一半时,小辉鼻子和嘴里开始冒黄色泡沫,奶奶立即去找护士,护士来看了一下说,“吐泡泡正常。”下午6时许,小辉的大姨看到泡沫越来越多了,就赶紧找到管住院部的罗姓院长,罗看后仍说“是正常的,手术下来都要吐”。见医生护士都这样说,小辉的亲属就没再追问。晚饭后,给小辉主刀的李副院长来巡视病房,看到小辉嘴唇变乌了,马上对小辉进行抢救,晚7时40分小辉死亡。
  记者采访了主刀医生李副院长,李副院长表示,小辉的死让医院很迷惑,经过反复分析讨论和请示上级,将注意力集中在了麻醉剂氯胺酮上,初步认定为术后麻醉药氯胺酮产生副作用造成。李说,虽然氯胺酮对小孩麻醉效果好,但会产生一定副作用,有呼吸减慢、有分泌物、呛咳、呕吐现象,医院基本认定小辉是由于没有把分泌物吐出去,堵塞气管致死。
  据悉,医院18日晚已与死者家属签订了5.6万元的赔偿协议,但家属又提出再考虑点车旅费和误工费,如不答应,就把孩子停放在医院病房内。
  资中县卫生局相关领导和镇党委书记再次找到死者父母和医院进行调解。20日凌晨1时,家属、医院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在18日晚赔偿协议的基础上再补偿死者父母车旅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共计1万元。凌晨2时20分,死者家属将孩子抬走安葬。
  资中县卫生局陈科长告诉记者,目前医疗事故的解决中,患者一方往往选择协商而不愿采取医疗事故鉴定和起诉这两个途径,一旦赔偿金额不能达成一致,协商不下来,家属方就采取过激行为,不但干扰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不利于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