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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出庭帮法官审案专家证人成民事审判的尝试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5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此举系铁岭市首例医学专家出庭作证的案件

  ■意义在于更好地审理专业性强的民事案件

  专家证人成民事审判的尝试

  昨日,记者采访了审理此案的王法官。

  王法官介绍,本案中,刘守民法医的出庭是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因为医疗事故的案子相对专业,专家出庭可以看作法官的助手,帮助法官就专业性的问题进行分析。

  “专家证人也是证人的一种,如果案件中的原告、被告对专家的证言有疑义,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推翻它。如果没有证据推翻,仅仅口头表示不认可是不行的!”王法官说,“该案件是铁岭第一例专家出庭作证的案例。意义在于更好地审理专业性强的民事案件,也是我们民事审判的一个尝试!” 

  参与了此案的王律师告诉记者,专家证人需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申请的专家证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提出申请后,法院同意、专家证人同意,专家证人才可以出席庭审。而此案法医的出庭,是法院方面在研究案情后,决定让其出庭的,并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他不是被告,也不是原告。

  法医刘守民,如今以医学专家证人的身份被法庭邀请出席庭审,帮助法官“审案”。

  此举成为铁岭第一例医学专家出庭作证的案件,用法官的话说:“它的意义在于更好地审理专业性强的民事案件!”

  悲情 母女天人永隔

  今年35岁的姜福刚,在铁岭市昌图县城以拉脚为生。

  去年8月9日下午,姜福刚的妻子在昌图县第一妇幼保健院生下女儿后死亡。“生下来就没了娘,我给孩子起名姜家状,告状的状,我要告医院!”姜福刚说。

  姜福刚告诉记者,根据昌图县第一妇幼保健院病志记载,妻子分娩时医院使用了胎头吸引,孩子生下来后10分钟,产妇呼吸困难,血压急剧下降。45分钟后送到昌图县医院抢救后确认死亡。

  愤怒 丈夫怒告医院

  事情发生后,姜福刚和院方就赔偿问题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去年10月,姜福刚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且发生问题后没有及时救治为由,将昌图县第一妇幼保健院告上法庭。

  但由于当事人已经去世,无法进行医疗鉴定,姜福刚申请了司法鉴定,调查妻子的死亡原因。

  今年6月3日,中国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意见为:姜福刚的妻子子宫颈右侧全层撕裂……失血,并继发羊水栓塞,导致急性循环功能障碍死亡。

  首例 法医出庭作证

  今年7月4日,此案在昌图县法庭开庭审理。

  姜福刚代表妻子家属,提出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

  对此,院方认为自己的治疗过程没有过错,患者自身存在的“卵巢囊肿堵塞产道”才是造成其产道损伤并引发死亡的原因。

  “卵巢囊肿不可能堵塞产道!生第一个娃咋没事?”姜福刚反驳。

  由于司法鉴定书并没有直接确认死亡责任,法庭邀请了参加司法鉴定尸检的昌图县法院法医刘守民出庭,对“卵巢囊肿堵塞产道”是否会造成产道损伤,甚至死亡,进行解释。

  “在本案中,卵巢囊肿不会堵塞患者的软产道!”法医刘守民认真地回答。

  这意味着,他不认同院方的说法,认为院方的说法没有依据。

  但院方表示,法医不是妇产科的大夫,法医的解答是无效的。

  法庭表示对于责任的划分将合议研究后再作确定,庭审当天没有宣判。

  本组稿件由 史云峰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