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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有恶性事故,就首先想到是医院的错?”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17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长安医院砍人事件”引起舆论纷争“为什么一有恶性事故, 就首先想到是医院的错?”
   近些年来,我国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不断蔓延,恶性事件、群体事件不断发生,已成为一种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日前,东莞市“长安医院砍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凶杀嫌疑犯卢成军从北京千里驱驰赶回东莞,菜刀一挥,导致长安医院专家门诊两名医生一死一重伤。
    面对一个手无寸铁的六旬医生,卢某挥刀的一刹那,已注定一场不可避免的社会悲剧上演。人们不禁反思:究竟心怀多么强烈的深仇大恨,才会导致卢某变得如此残忍嗜血?
    突如其来的血案
    2011年8月16日,长安医院三楼专家门诊,平静一如往日,患者耐心或者不耐心地排队等待就诊。谁也不曾料想到,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上演了“血溅白衣”的惨剧。
    “8月16日下午2时45分左右,我接到呼叫称,‘三楼有人持刀砍人’,我迅速呼叫全体保安赶往三楼,等到了楼上一看,值班保安班长朱小顺正拿着凳子追打凶手卢某,而卢某正朝着我所在的这个方向逃窜。”长安医院保安队长梁志刚说。
    “于是,我立刻拿起身边的一个干粉灭火器喷卢某,就在卢某双眼无法睁开的时候,另一位保安拿起一个灭火器砸向卢某,卢某手中的菜刀应声而落。在慌乱中,卢某从三楼翻过护栏,朝二楼扶手电梯跳去,随后,多位保安人员冲下去,将其踩在地上,并用一个长凳子扣在卢某身上,以防止他逃跑。”
    据持凳子追赶卢某的朱小顺介绍,当他听到喊叫声时,由于正好在附近,就急忙赶到内科门诊,发现伊医生已倒在走廊里,双手抱头,双腿不断蹬向卢某,而卢某则持刀不断砍伊医生。朱小顺喝止卢某,不料卢某威胁朱小顺说:“你要敢过来,我砍死你!”朱小顺便从门诊室里拿出一个凳子,追擒卢某。
    另外一位医生告诉记者,事发时,他刚好从事发的专家门诊室经过,看见行凶男子持刀朝刘医生头部砍去,“现场的情景真的是惨不忍睹。”其间,伊医生上前欲制止男子行凶,凶手转而又将他砍伤。“两位专家年龄大概都在50多岁,刘医生和伊医生待人十分和气,都是有着丰富经验和高级职称的老专家,凶手的残忍行径十分可恨。”
    据了解,凶手卢某系陕西人,年仅29岁,但身材并不高大,身高约莫1.65—1.68米,事发当天,留着短头发,身着白上衣和黑裤子。
    有知情人透露,凶手平时为人偏执,早前与妻子离婚,平时家人都不怎么愿意搭理他。
    事件发生后不久,长安医院院长麦天恩立刻召集全院中层干部举行会议,通报了事件的一些情况,要求医务人员提高防护意识,并对医院接下来的工作、安保等情况进行了布置和加强。
    据了解,长安医院下一步将加强对一些死角的视频监控,并争取长安公安分局的支持,尽早在该院设置警务室,让民警进驻长安医院,力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凶手迁怒仅收136元的医生
    究竟心怀多么强烈的深仇大恨,才导致卢某变得如此残忍嗜血?卢某与刘医生并无宿怨,惟一的龃龉也许就是136元——在长安医院,刘医生对卢成军的治疗并未达到理想效果,而长安医院调查发现,当时卢成军在该院的治疗费用为136元。
    据了解,今年初,卢某因面部痉挛到长安医院就诊,刘医生为其诊治,但病情未见好转。卢某于是辗转到广州、北京等地多家医院就诊,前后共花费3万多元(其中在长安医院花费为136元),卢某觉得自己用了3万多元跑了多家医院诊治,病情均未见好转,便对医生怀恨在心。
    16日凌晨,卢某从北京坐火车到东莞,购买了菜刀一把,于当天下午来到长安医院,将正在接诊的刘医生砍伤致死,伊医生出来制止时,又被其砍至重伤。
    “患者砍医生”这种罕见的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不少人甚至质疑被砍医生的职业道德。然而,据医护人士、患者和病人家属多方反映,不幸遇难的刘医生和重伤的伊医生都是有着丰富经验和高级职称的老专家,平时工作认真负责,对病人很耐心、细心,几年来医院都没有收到过对他们的任何投诉。
    据主治医生介绍,受伤的伊医生身上有10多个伤口,其中头部有3个、右下肢有4个,还有的分布在左下肢、右臂等处。最重的伤口是分布在右臂等地方的3处骨折。头部有外伤,但没伤及内部。
    据东莞市长安医院金副院长介绍,刘医生生前身体很健康,年轻时又有点武术基础,如果凶手不是从背后掏出菜刀突袭,刘医生还有与之对抗的机会,后果或不至于此。
    探索建立解决医患纠纷
    新模式
    面对卢某的暴行,不少人报以轻佻的喝彩,一小部分人认为是“医生活该”。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究竟是群众人心开始麻木,还是社会对原本备受崇敬的“白衣天使”丧失了应有的信任?
    就表层原因分析来说,少数无良医生破坏了医生的整体清誉,人们一提医生就气不打一处来;往深层次说,这是医患矛盾的呈现,是医疗体制结下的恶果,无论患者还是医生,其实都是值得同情和理解的群体。
    近年来,东莞市医患关系导致医闹事件呈逐年递增趋势。根据卫生部门的统计,2007年东莞发生医闹35例;2008年东莞发生医闹42例;2009年东莞发生医闹50多例。“医闹团伙”的组织者事先跟患者家属谈好利益分成,然后纠集人员拦堵医院门口通道、阻碍交通,抢夺病历资料和侮辱、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设置灵堂、停尸、摆放花圈等。
    据卫生部门统计数据表明,东莞2004年至2008年发生的医患纠纷共540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123宗(占22.8%),共计赔(补)偿金额2197.94万元,年均440万元。
    记者了解到,现在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三条合法途径,分别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但是这三种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均遇到种种困难。


    例如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往往因医院和患者双方缺乏信任,很难形成一致意见,反而容易将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在常规思维里,大家通常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存在着“父子”关系,因此也质疑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的公正性,不愿去卫生行政机关调解。此外,第三种途径受阻则是因为法院诉讼存在着诉讼成本高、时间长等缺陷。
    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在借鉴山东、江苏等地的先进做法和对照东莞市实际的基础上,目前市政府打算成立东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该中心将成为由政府出资成立的具有第三方独立性质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代表政府依法调处医患纠纷,为医患双方提供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服务。改变以往医患双方直接对立的局面,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一条新的渠道。
    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运作后,如何调解医患双方的赔偿问题将备受关注。据了解,国内不少医院都已向保险公司购买了医疗责任险,不过,在目前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仍习惯性地找医院索赔,而不愿与保险公司交涉,医院仍然要付出大量人力和精力来应对医疗纠纷。
    另外,多数医院认为医疗事故发生几率小,购买医疗责任险的必要性不大,因此,尚难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疗责任险。卫生部门经过调研也发现,近一半医院赞成由卫生局统筹整个卫生系统,统一购买医疗责任险。
    对此,卫生部门表示,东莞打算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计划今后在全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试点推行,然后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在全市医疗机构中推广,建立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模式。
■声音
一桩刑事案件 凶手应当严惩
    廖新波(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我认为讨论“长安8·16事件”不应急于在制度上谈论,制度造成的医患关系紧张,就如同复杂的社会人际关系,是另外一码事。如将此事与制度联系在一起,就会喊出“医生该杀”的口号。从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表明,还没找到凶手行凶的原因,也没发现医生操守问题。如果一名警察在巡逻时被杀,也该杀?不顾生命安危相助者也该杀?
    想不明白,为什么一旦有恶性事件在医院发生,有的网友就首先认定是医生和医院有错,甚至喊出“杀得好”这种失去理智的口号?就此次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而言,这起事件是因为凶手对医学的无知,将首次看病的医生当作靶子发泄,根本与诊断水平和医疗操守无关。呼吁网友们正直、正义与良知的回归。
    金先生(东莞市长安医院副院长):根据查询的资料显示,凶手卢某因面部痉挛的病症,于今年1月21、23、24日先后三次到长安医院就诊,其b超、检验、处方的总费用仅为136元。由于病人门诊病历由病人自己保管,目前医院仅留有简单的医生日志。此次事件早已远远超出医患关系的范畴,直接上升为刑事案件。
    王小飞(南方日报社珠三角新闻中心编辑部主任助理):我不赞同把此次事件当作医患矛盾来处理,这事件本身很明显,就是一桩有预谋的刑事案件。现在一提到医患矛盾,尽管是医生与患者间的个体事件,但大众都比较倾向于从体制上找问题,把患者当作弱势群体,如果此次事件仍按照这种思路,那么就会弱化和偏袒凶手的罪恶行径,这对死伤者家属非常不公。
    杨杰(东莞市长安医院内科专家):刘医生和伊医生平常为人都非常好,对同事的事情也很热心。从来没看到他们与患者有过什么激烈的争吵。在今时今日,许多医务人员都知道医生的职业风险一般都是来自医疗纠纷之类的,但从未想过会出现刘医生的这种遭遇。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病人,而每种病症都有其多变性和复杂性,如果按凶手的这种偏执思维,那是不是全天下的医生都该死?!我认为在严惩凶手的同时,要通过国家体制和管理上的加强,进一步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记者手记
         铭记“8·16”事件 探寻医患纠纷平衡点
    “长安医院砍人事件”来得太突然,突然得让我们来不及思考。
    就目前整个业内情况而言,我国恶性医闹事件频频发生,患者维权暴力化倾向日趋普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加剧了医患之间的不信任。随着患方与医方纠纷攻防的强弱转化,医患纠纷大有从民事、经济纠纷走向群体性事件的危险。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医务人员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前提下,一些医院不得不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请警察做副院长,有的聘请会武术的医生,有的给医生配戴头盔,有的给诊室安上电子眼和暗门……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做法不仅显得被动,有的甚至违规,流露出医院的无奈和无力。
    正如东莞市长安医院院长麦天恩所言:多年前,医生是个颇有社会地位、被人们广泛尊敬的行业。然而,时至今日,由于医闹横行,一些患者家属无理取闹,已让不少医生感到力不从心。一个最直接的事实是,不少医生都劝儿女不要报读医科院校,因为这个行业风险太大。
    而冲突深层次的原因是,社会上对整个医疗机构的质疑声从未间断过,“就医难,看病贵”的现象长期存在。
    据资深业内人士指出,医患纠纷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法律问题,根源在于医患双方深刻的不信任,而这种不信任又是社会通病。“长安医院砍人事件”中的卢某不但是凶手,还是个病人。长期面部痉挛的折磨、多方求医未果的局面、身体的病痛渐渐转化成心理暗疾。也许像卢某这类人,倘若不是遭受疾病之患,尚能平静而淡然地生活。但是,当疾病袭来、耗尽钱财而依旧不得治愈时,或者遭遇其他制度性不公且缺乏有效的心理救治时,他们的心理承受底线就有可能会瞬间倒塌,进而放逐自己,报复社会。
    痛定思痛,医患纠纷从小的方面看是医生或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从大的方面看则反映出医疗卫生行业及相关管理机构的管理缺位,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太笼统。
    解决好医患纠纷,牵涉到社会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人事部门、教育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方方面面的责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性工程。


    我们有幸看到,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在患者的知情权方面有所扩大,在解决医患纠纷时,吸收了《合同法》“权利竞合”的法律理论;此外,政府部门在医疗机构改革方面也有一系列动作,在提高全民医学知识以及全民健身水平时,也采取一些措施,这些举措在改变国民的“就医难、看病贵”方面也将产生一定的成效。
    但这些工作与患者的实际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不断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制定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的法律法规,并健全与完善行政执法、行政问责、行政监督的机制,医患纠纷才会越来越少,医患双方的关系才能逐渐趋于和谐。
被砍身亡的刘志霖医生在同事和广大患者眼中,是一位待人和蔼、技术过硬的医生。事发后,刘医生与伊医生的诊断室均显示为停诊,但仍有一些不明情况的人前来询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