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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是怎样的?

添加时间:2017年6月14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以下是各项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
  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