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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瑕疵留下瘢痕诉至法院获赔6万

添加时间:2015年11月6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春乐)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海拉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调解,呼伦贝尔市某医院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元。
    2010年12月6日,李某李某因耳垂肿物到被告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诊断后,于2010年12月9日,在全麻下行右腮腺肿物及腮腺浅叶切除术及面神经解剖术。术后第二天发现右耳垂及耳后皮肤呈暗紫色,耳垂部有少量浅黄色清凉液渗出,给予及时换药。12月26日出院时右耳垂边缘呈暗紫色且结痂。出院一月后复诊李某右耳垂部分坏死局部瘢痕愈合。虽经外形整容,但此瘢痕仍然对李某的正常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为此李某与被告医院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要求给予赔偿。
    医院经过相关的调查承认该瘢痕是在诊疗中违反操作规程以及个别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所引起的损害后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上述协议,被告及时履行了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