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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纠纷收集证据注意的事项
添加时间:
2014年8月25日
来源:
宁波医疗纠纷律师
输液纠纷收集证据注意的事项
输液损害案件中,比较常见的情况有:没有仔细核对患者姓名等导致输错药;药品质量出现问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输液(如输入青霉素药品未作皮试);药品不良反应等等。
针对这些情况,患方应注意收集输液器具、残留药液、处方、标签等。对不能得到的这些相关证据,要通过卫生局封存。对药品质量有疑问的,要及时申请药品检验。对输液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可以要求医院写入病历记录、出具书面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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